首页新闻中心专业解读|“疫情期间关于发货及服务可…

专业解读|“疫情期间关于发货及服务可能延期的致歉函”范本参考

律所动态 | 作者:律师甲 | 发布:

来源: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公众号 · 2022年04月11日发布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一系列的法律现象、法律纠纷在人们生活、工作中出现。其中,疫情下合同如何履行的问题再次成为各企业单位关注的热点话题。当签订的合同无法如期履行,企业迫切需要履行通知义务,维护自身及其他合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此造成损失。


有鉴于此,本所延建龙律师特拟定了《疫情期间关于发货及服务可能延期的致歉函》范本供广大客户参考。



疫情期间关于发货及服务可能延期的致歉函

点此亲启

尊敬的客户

今年3月以来,新冠疫情不断蔓延发展,宁波市防疫形势严峻,不断出现多点散发的情况,目前已经有多处被划为“三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出现较大面积停工停产、居民楼封控,正常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我司目前虽然没有被要求暂停生产活动,但由于部分员工被封控在家、无法到岗;销售及服务工程师行程码异常无法出差、开展服务;最主要是周边省市疫情等原因,导致原材料采购物流无法及时送达,目前生产及履约能力严重受限。

鉴于此轮疫情已不可必免地影响我司排单生产和售后服务,我们非常遗憾地通知您∶贵我双方签订的《XX合同》中部分订单发货、安装、维保等将会有一定的延误,目前预估延期至20XX年XX月XX日发货,如有特殊情况发生,我们将会及时通知。

防疫面前,人人有责。我司将全力响应和配合各项管控措施,争取早日战胜疫情、回归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我们已经对可能延期交付和服务的订单制定了详实可靠的加班和催料计划,在疫情防疫允许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全力组织抢工保产,尽最大可能保障订单执行和服务质量!

希望得到您的谅解和一如既往的支持,再次鞠躬致歉!



XXXX公司

二〇二二年XX月XX日

致歉函范本参考丨展开动画



律师简介PROFILE

延建龙

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2004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拥有17年的法律从业经历,15年的律师执业经验,处理了大量的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代表性案件曾经被浙江省市区及中央媒体报道。曾当选宁波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浙江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目前担任镇海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镇海区政府信访听证员等社会职务。


推荐阅读

浙杭招聘|志同道合 未来可期

04-08 特稿

浙杭动态|我刘兵主任参宁波市镇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04-07 特稿

关于浙杭

04-08 特稿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需针对个案的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

预约咨询

就本文相关问题,欢迎预约律师面谈。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