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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杭动态| 行政机关单位春季养生类讲座在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律所动态 | 作者:律师甲 | 发布:

来源: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公众号 · 2024年02月28日发布


春/季/养/生


《黄帝内经》称:

春三月,此谓发陈。

天地倶生,万物以荣。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春季是一年的开始,气候变化无常,掌握一些春季保健养生知识,对于一年的健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月27日,宁波市镇海区科学技术局与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在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共同组织开展了“春季养生健康知识讲座”,为大家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养生大餐。

为了确保活动见实效,本次讲座特别邀请浙江省名中医、镇海中医院中医内科主任樊志明进行现场讲解健康养生知识。在讲座过程中,樊医生从“一个中心,两个根本”即:以自我为中心、肾为先天之本、脾胃为后天之本,为在座同仁讲述了养生的重要性,并针对目前几种常见的疾病对症下药,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对自己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活动现场,樊医师还为参加人员进行把脉诊疗,一对一的问询和回答大家疾病预防和养生保健中碰到的问题,详细记录并针对性地开具健康调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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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此次讲座,大家学到了自测和排解亚健康的方法,对现代营养和中医养生有了新的更深层次的认识,帮助干部和律师更好地平衡心态、均衡饮食、健康运动、劳逸结合,保持身心健康,以更加积极的心态、充沛的精神、高涨的热情投入工作,以健康的身体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需针对个案的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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