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波 律师

执委会副主任、涉外法律部主任、财税与金融合规中心主任 | 执业证号:13302201611260143

执业简介

核心业务:涉外法律纠纷、涉外刑事辩护、银行与金融、海商海事
细分领域:跨境纠纷、不良资产、海事侵权、海商合同纠纷、涉外刑事
行业标签:复杂案件实操、商业视角法律服务、重执行落地、风险预判与合规、重大疑难案件代理

个人特色:深耕涉外争议解决、金融不良资产、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兼具实务办案经验与商业思维。办案不只聚焦个案输赢,更注重结合客户商业目标提供务实落地方案,善于在复杂案件中梳理核心矛盾、挖掘财产线索,兼顾诉讼策略与风险预判。做事严谨细致,重视证据闭环,沟通直接高效,既尊重法律规则,也兼顾客户现实诉求,力求实现法律效果与实际利益最大化。

在宁波及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陈波律师为企业与个人提供公司商事、涉外法律、财税与金融合规等领域的争议解决与交易文件支持,兼顾商业目标与法律风险防控。

陈波
公司商事法律服务财税与金融合规中心涉外法律服务宁波

社会职务与经历

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执委会副主任、涉外法律部主任
宁波市律师协会十届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宁波市律师协会十届海事海商与物流、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委员
香港国际调解中心宁波(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分中心认可调解员
宁波市律协涉外专门委员会委员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传媒与法学院实务导师
宁波市银行业协会、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员
宁波市国际法律服务中心镇海分中心秘书长
镇海区仁爱中学法治副校长
镇海区统一战线“以法护企、安商暖企”服务团成员
农工党宁波市镇海区基层委内部监督委主任兼第四支部副主委
宁波市第二批名优律师培养对象(金融资本市场及投融资领域)

执业理念

专注涉外纠纷·法护国人权益

主攻领域

公司商事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财税与金融合规中心法律服务涉外法律服务法律服务

代表案例(脱敏)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抵押):(2026)浙0205民初4587号——代理邮储银行江北支行诉某自然人及共同借款人,诉请偿还本金307万余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并就抵押房产优先受偿;被告缺席,法院支持银行诉求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抵押):(2026)浙0205民初1459号——代理邮储银行江北支行诉某自然人夫妻,诉请偿还本金31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并就两处抵押房产优先受偿;被告缺席,法院支持银行诉求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抵押):(2024)浙0211民初348号——代理邮储银行镇海支行诉某自然人夫妻,诉请偿还本金889万余元及利息、罚息、律师费,并就抵押房产优先受偿;被告缺席,法院支持银行诉求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抵押+保证):(2026)浙0205民初3452号——代理邮储银行江北支行诉某自然人及其实控企业,诉请偿还两笔本金合计330万元及利息、罚息、律师费,企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就抵押房产优先受偿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抵押+保证):(2026)浙0211民初114号——代理邮储银行镇海支行诉某自然人夫妻及个体工商户,诉请偿还本金310万元及利息、罚息、律师费,并就抵押房产优先受偿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抵押):(2026)浙0211民初302号——代理交通银行镇海支行诉某装饰工程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夫妻,诉请偿还本金643万余元及利息、罚息、律师费,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就抵押房产优先受偿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抵押):(2025)浙0211民初3242号——代理邮储银行镇海支行诉某自然人夫妻,诉请偿还本金300万元及利息、罚息、律师费,并就抵押房产优先受偿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抵押):(2025)浙0211民初7305号——代理邮储银行镇海支行诉某自然人,诉请偿还本金550万元及利息、罚息、律师费,并就抵押房产优先受偿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抵押):(2026)浙0211民初3826号——代理邮储银行镇海支行诉某自然人夫妻,诉请偿还本金340万元及利息、罚息、律师费,并就抵押房产在最高债权额709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抵押+保证):(2026)浙0205民初3450号——代理邮储银行江北支行诉某自然人及其实控珠宝商行,诉请偿还本金280万元及利息、罚息、律师费,商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就抵押房产优先受偿

教育背景

澳大利亚莫那什大学法学院(Faculty of Law, Monash University)硕士研究生——澳洲八大名校(Group of Eight)体系内顶尖法学院,2026年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全球第32位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生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学本科

执业经历

社会头衔:
香港国际调解中心宁波(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分中心认可调解员;
宁波市律协涉外专门委员会委员;
宁波市律师协会十届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26年9月换届);
宁波市律师协会十届海事海商与物流专业委员会委员、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委员(2026年9月换届);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传媒与法学院实务导师;
宁波市侨商会理事;
宁波市企业权益保护协会理事;
宁波市银行业协会、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员;
宁波市欧美同学会会员;
宁波市绍兴商会理事;
宁波市国际法律服务中心镇海分中心秘书长;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宁波校友会镇海联络站站长;
镇海区仁爱中学“法治副校长”;
镇海区统战部“以法护企、安商暖企”法律服务团成员;
镇海区法润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镇海区留学生联谊会理事;
镇海区新生代协会理事;
镇海区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
镇海区新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秘书长;
金石榴女律师维权服务团成员;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调解律师;
宁波市镇海区总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
镇海区精英小学“法治副校长”(曾);
农工党宁波市镇海区基层委内部监督委主任兼第四支部副主委(协助参政议政及调研)。

参加活动:
1. 2024年10月受邀参加于马来西亚举办的亚洲律协活动“The 37th LAWASIA Conference 2024”;
2. 2025年9月参加宁波市第一期国际商事调解员培训并获得“国际争议解决及专业谈判研究院”结业证书;
3. 2025年12月参加香港国际调解中心活动并获得香港国际调解中心宁波(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分中心认可;
4. 2026年4月受邀参加2026年甬港(全球)侨商精英联合年会并与香港前特首林郑月娥合影。

客户评价

办事专业果敢,逻辑清晰,不空谈法理,能够精准抓住案件核心关键点。善于预判风险,会充分考量现实处境给出务实方案,不只看重判决结果,更关注权益能否实际兑现。沟通坦诚实在,利弊讲得透彻,办事执行力强,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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