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民 律师

劳动仲裁与工伤事业部副主任 | 执业证号:13302202510886247

执业简介

陈世民律师,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劳动仲裁与工伤事业部副主任,执业证号13302202510886247,由浙江省司法厅核准执业、宁波市司法局年度考核备案。长期深耕宁波、舟山两地法律服务市场,专注劳动仲裁争议、工伤事故与工亡赔偿、交通事故工伤与人身损害竞合三大核心领域。
曾任职于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工伤认定、工亡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等行政程序有深度实务理解;现任宁波启航调解中心特聘调解法律顾问,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依托总所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1979年设立以来47年的劳动争议、工伤与交通事故人损办案积淀,融合宁波分所本地政企共建、警民联调的实战优势,能够为普通劳动者、技术骨干及企业高管等全层级职场人群提供从证据固定、调解谈判到仲裁诉讼、强制执行的全流程法律服务。
办案风格攻守兼备、务实高效:文能全面收集固定有利证据,厘清案件核心事实与法律逻辑,与用人单位及赔付方深度调解磋商,在合法框架内高效促成赔付落地;武能仲裁、庭审强势对抗,精准把控争议焦点,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与严密的举证逻辑全力攻坚疑难复杂案件,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宁波十区县及舟山四县区,陈世民律师为劳动者与企业提供劳动仲裁、工伤认定与待遇索赔、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领域的全流程法律服务,依托两地实务经验高效促成权益落地。

陈世民
劳动仲裁与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宁波

社会职务与经历

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与工伤事业部副主任
宁波启航调解中心特聘调解法律顾问
曾任职于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人社局,熟悉工伤认定、工亡申报与劳动能力鉴定实操规则
服务覆盖宁波十区县及舟山四县区

执业理念

专业立身、尽责维权、务实高效。

主攻领域

劳动仲裁与工伤赔偿法律服务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法律服务

三大核心领域服务对照

服务领域典型场景主要法律依据适用人群
劳动仲裁与劳动争议未签合同二倍工资、违法解除2N、加班费、社保待遇损失、调岗降薪《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普通员工、技术骨干、企业高管
工伤事故与工亡赔偿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一次性伤残/工亡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工亡家属、未参保单位职工
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竞合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第三人侵权工伤、责任复核、保险理赔《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伤保险条例》事故伤者、通勤人员、外勤职工

代表案例(脱敏)

劳动仲裁与劳动争议

  • 慈溪市 二倍工资、社保补贴劳动争议:刘某某案——浙慈溪劳人仲案(2025)754号,代理申请人就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社保补贴提起仲裁,获支持赔偿约30,000元
  • 前湾新区 加班工资、违法解除赔偿金劳动争议:曹某某案——浙甬前湾劳人仲案(2025)402号,代理申请人主张拖欠加班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经仲裁审理获支持赔偿约17,000元
  • 椒江区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案:马某某案——浙台椒江劳人仲案(2025)421号,代理劳动者就工资及解除补偿争议达成仲裁调解,合法权益获保障
  • 宁海县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案:肖某某案——浙宁海劳人仲案(2025)369号,代理当事人就劳动报酬及解除补偿争议达成仲裁调解
  • 镇海区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案:张某案——(2025)甬镇人调字第467号,代理劳动者促成与用人单位签订调解协议,落实工资及补偿
  • 象山县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案:裴某案——浙象山劳人仲案(2025)849号,代理申请人就工资及经济补偿达成仲裁调解
  • 镇海区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案:史某案——浙甬镇海劳人仲案(2026)19号,代理当事人就用工争议达成仲裁调解
  • 前湾新区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案:李某某案——浙甬前湾劳人仲案(2025)338号,代理申请人就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争议提起仲裁并获支持
  • 普陀区 劳动争议和解协议案:于某某案——浙舟普陀劳人仲案(2025)第155号,代理劳动者促成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并落实权益
  • 镇海区 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协议案:刘某某(劳调)案——(2025)甬镇九人调字10号,代理当事人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履行协议
  • 宁海县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案:宁海县某制造企业员工工资及经济补偿争议案——代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调解,促成书面调解协议并督促履行。
  • 象山县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案:象山县某餐饮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案——梳理工资流水与考勤记录,协助当事人达成仲裁调解并落实补偿。

工伤事故与工亡赔偿

  • 江北区 工伤认定/待遇仲裁决定案:杨某某案——浙甬江北劳人仲案(2025)545号,代理工伤职工就工伤认定或工伤保险待遇争议申请仲裁,取得有利决定

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竞合

  • 嵊泗县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二审案:贾某某案——(2025)浙02民终2549号,代理原审被告贾某某参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当事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专业文章

教育背景

本科——辽宁科技大学

执业经历

现任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与工伤事业部副主任
曾任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
曾任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
现任宁波启航调解中心特聘调解法律顾问
长期深耕宁波、舟山两地劳动仲裁、工伤认定与交通事故人损案件

客户评价

陈律师帮我梳理了两年多的工资流水和考勤,原来没签合同真的能要到二倍工资,整个流程比我想象的清晰很多。
工伤认定一度被单位拖着,陈律师从证据收集到行政复议一步步推进,最后顺利认定并拿到了应有的待遇。
上下班途中车祸对方全责,陈律师同时推进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认定,帮我理清了能拿哪些项目,少走了很多弯路。
公司违法辞退时我很慌,陈律师先固定了解雇证据,再谈判、仲裁,最终拿到了2N赔偿,沟通也很耐心。

常见问答

单位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能要二倍工资吗?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长可主张11个月差额。宁波地区一般按应得工资计算基数,仲裁时效为1年且多按逐月到期计算,建议尽早固定工资流水、考勤、工作证等证据。

公司违法辞退我,赔偿金2N怎么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2N,即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宁波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封顶且年限最高12年。孕期、产期、哺乳期、医疗期内辞退通常构成违法解除。

加班费怎么举证?单位拖欠工资和加班费能要回来吗?

能要回。劳动者先提供加班初步证据,如打卡记录、加班审批、工作群排班等;用人单位掌握考勤与工资台账却拒不提供的,仲裁庭可推定劳动者主张成立。工作日加班1.5倍、休息日2倍、法定节假日3倍。

公司一直没给我缴社保,能要求补缴吗?造成的损失能赔吗?

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责令补缴;因未缴社保导致工伤、医疗、生育等待遇损失的,可要求单位赔偿,也可据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补缴与民事赔偿可并行推进。

上下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

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可同时走工伤待遇索赔与交通事故侵权赔偿两条线,但医疗费等项目不可重复获赔,浙江主流实践按总额补差或项目兼得处理。

个人官网

https://www.chenshimin.com/

联系方式

手机:15888587779 | 邮箱:271855288@qq.com | 预约陈世民律师面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