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沿革

以下时间轴融合浙杭总所(1979—2021)与浙江浙杭(宁波)分所(2018—2026)的发展脉络,标注 [总所] 与 [宁波] 以便区分。
1979
总所

司法部发出关于恢复律师制度的通知,浙江省第一家律师机构——“杭州市法律顾问处”重建中院一楼。

1981
总所

8月4日,杭州市法律顾问处在柳营路4号挂牌,对外正式开展律师业务,开启“西湖时代”。合格者袁显明、李春法、姚庆成、曹星、王志建、刘希圣、魏建新、李家禄等8位同志经考核,成为恢复律师制度后全国第一批律师。

1982
总所

司法局为杭州市法律顾问处配车。

1984
总所

试行全额管理、差额补助、超收提成以及实行自收自支的经费管理体系,法律顾问处更名为“杭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

1986
总所

召开兼职特邀律师总结授奖大会。

1987
总所

兼职特邀律师总结授奖大会及律师法制演讲竞赛,搬迁至位于延安路484号的市府综合楼办公,迈向“武林时代”。

1988
总所

第一次法律顾问工作信息会;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1992
总所

中日青年律师法律讨论会本所魏建新律师作报告。

1994
总所

本所王怀谷律师为3·31千岛湖杀死案被告辩护。

1995
总所

更名为“光华律师事务所(杭州)”。

1998
总所

原杭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方绍清当选为市律协第三届会长;定名为“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

2000
总所

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试点工作启动,由“国资所”转制为“合作所”。

2005
总所

由“合作所”成功转制为“合伙所”。

2008
总所

被浙江省共青团命名为“浙江省青年文明号”。

2013
总所

入驻钱江新城CBD的华成国际发展大厦办公,迈向“钱江时代”。

2015
总所

“浙杭律师”品牌的第一家分所,现浙江浙杭(钱塘区)律师事务所揭牌成立。

2016
总所

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9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2017
总所

在全省“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中,被认定为“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

2018
总所

入驻钱江新城CBD核心地标“来福士中心”办公,迈向“钱江时代 2.0”;荣获第一批“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

2018
宁波

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于12月18日正式执业,执业场所位于宁波市镇海区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9楼,成为浙杭体系布局浙东的核心战略节点。

2019
宁波

成立首年即获评宁波市律师行业工作综合目标考核优胜单位;被宁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授予“宁波市首批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

2020
宁波

连续第二年获评宁波市律师行业工作综合目标考核优胜单位,规范化管理与专业服务能力获主管部门持续认可。

2021
总所

12月8日,浙江省司法厅正式批准组织形式由合作律师事务所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2021
宁波

党支部获评浙江省“三强双进”基层党组织、宁波市委组织部“五星级基层党组织”;设立镇海区启航商事调解中心(企航商事调解中心),深度参与诉源治理。

2022
宁波

持续深化宁波本土法律服务布局,专业团队稳步扩充,业务覆盖进一步向宁波全域及舟山周边延伸。

2023
宁波

党支部连续获评宁波市委组织部"五星级基层工作组织",获宁波市律师论坛先进组织奖,并获评浙江省"三强双进"基层党组织、宁波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6月,刘兵律师当选宁波市律师协会镇海分会首届副会长,镇海分会成立大会于6月30日举行,区域律师行业自律管理与服务协同迈出关键一步。

2024
宁波

党支部连续第二年获评“五星级基层工作组织”,组织建设与党建引领持续走在区域前列。

2025
宁波

持续完善十大法律部门协同机制与青年律师培养体系,服务能级与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

2026
宁波

3月,与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骆驼派出所共同举办“警民联调共建基地深化推进会”,共建基地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党支部与宁波市镇海区看守所开展“所所共建”,深化警律协作与执业权利保障,党建共建矩阵进一步拓展。

2026
宁波

8月,刘兵律师当选宁波市镇海区安全生产协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长,在五届一次监事会议上履新,依托律所专业法律服务能力,围绕安全生产合规、风险防控与事故处置,为区域安全生产共治提供法治支撑。

2026
宁波

9月,陈波律师获任宁波市律师协会第十届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在金融合规、保险争议与资产处置等专业领域持续深化行业履职,推动本所金融保险业务板块布局升级。